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

月圓巧克力

2011530

克洋 愛讀書的孩子


聽說我去北海道旅行,在辦公室很投契但其實不太稔熟的Michelle嚷道,要牛奶做手信。我想,北海道牛奶,最好在香港買——高檔超級市場有很多。誰都知道(除Michelle以外),牛奶這東西是帶不回港的。

然這樣自欺欺人,也無甚意義。如是我只好給Michelle解釋,牛奶過不了海關;倘放在行李寄倉,超低溫又會弄壞品質。她說,那麼要特產,什麼都好。買手信,自是要買特產,然而,什麼好東西香港沒有呢?

來到札幌,大小紀念品店都擺有大盒大盒的月圓巧克力(20個入,1050円)。包裝紙上印有黑壓壓五個大字:「北海道限定」。一幅Photoshop過後變得刷白的雪景照片上,滑雪哥哥和一頭馴鹿看上去很高興地嬉戲。

還有試食。不好吃倒是意料中事。畢竟北海道有名的是牛奶和蜜瓜,不是月圓和巧克力。要是好吃,嗜血的商家早就把它銷到世界各地,哪裏還有閒情跟你搞什麼「北海道限定」?

這麼一來特產不能做手信,手信卻非特產,真令人頭痛。

最後終究買了月圓巧克力。香港人,去完旅行放完假都得買手信,與同事分享。哪怕是去澳門,也得買兩盒蛋卷回來。

興沖沖請客,無人問津是另一回事。月圓巧克力過甜,我不喜歡,一個勁兒請同事吃多點,自己一塊也不碰。

Michelle接過手信,沒有立時吃掉,只翻來覆去看包裝紙,像在做QCQuality Control)。看見條碼起首是49,她才寬心,沙啦沙啦的拆開,把月圓模樣的巧克力塞進口裏,說:好味!

下班,路上經過日本零食店,擺在店門外的,是堆積如山的月圓巧克力(20個入,80元)。有點擔心Michelle會看見,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。說到買手信,全球化也真夠麻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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