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

傳媒工作者生存狀態堪憂?


2011-05-07

傳媒工作者生存狀態堪憂?

孫明揚在日前的香港最佳新聞獎頒獎禮提到,近年喜見不斷有生力軍加入傳媒行業。然而,隨着傳媒流失不少資深傳媒工作者,生力軍已大力改變傳媒生態,加上網絡世界的崛起,今時今日的傳媒生態,跟十年前已有很大差別。

這次的論壇找來兩位於《信報》工作的年輕記者,討論傳媒工作者的生存狀態。徘徊在生活與生存之間,兩位記者別有一番體會。

李志榮(榮):《信報》副刊記者,相信「有相有真相」。

楊天帥(帥):《信報》文化版記者,喜歡畫花貓大笨象。

尋找讀者 捕風捉影

榮:香港傳媒為人詬病由來已久,很多人罵到傳媒工作者「唔識嘢」,但是「唔識」的東西是指什麼?就是因為記者不懂所有事物,才須要去採訪。我什麼也懂,倒不如坐在這裏寫評論算吧。讀者無理由要求一個記者上通天文哲學歷史,下通地理政治民生。

而且香港記者永遠都在傳媒界浪跡天涯,又沒法子去追蹤一個專門的題材。

帥:記者「識唔識」本身的問題其實較次要,因為你要在有限的篇幅裏,根據大眾認識的程度寫文章。例如,我看見一件新聞故事,由家庭糾紛引起。我們實在可以將問題引申到探討新移民,繼而再探討種族及文化性的問題。但其實記者這篇報道不能由家庭衝突寫到種族及文化性的討論,普遍民眾不會明白箇中肉容。涉及公眾關注的題目,記者只能寫到某一程度就停。這只能說是報紙質素的限制。

榮:香港人對記者的要求十分高,毀譽參半,說過彈劾,也說說讚賞。禮貌也好,真心稱讚也好,記者亦會收到很多讚譽,但並非所有讚譽都令人興奮。

帥:若有公關稱讚那篇文章,我便要檢討一下自己的寫法了,因為我的文章不是為了討好他們。另外,關於網上討論區的張貼,我會覺得他們所讚,擺脫不了他們的權力,他們的論述只是爭取或顯露自己的話語權。

之前,我寫過一篇關於LEGO 的文章,描寫LEGO藝術家的苦況。有些網民將文章張貼出來,並稱讚文章寫得很深入,到後來才知道他們是LEGO 藝術家,他們只是透過張貼文章,來宣示他們的心聲,並向外界表示,自己窘境是得到別人認同的。

榮:受訪者會讚什麼?

帥:受訪者讚是因為他發現記者所關心的跟他所關心是屬於同一類,所以便讚好。

榮:網民會讚,不僅因為文章跟他們的所思所想一樣,還跟整個網上論壇的意識形態類同。又例如教授,他們讚賞文章,是因為文章的學術程度「夠高」。例如寫科技新聞,報道若將箇中的科學理論寫得清楚,教授自然看得開心,但公眾根本看得不明白。這來到一個問題,我不禁要問:文章是寫給誰看?

批判何在? 傳媒玩晒?

榮:傳媒似乎是一間商業機構。我們能理解記者為什麼寫這,為什麼不寫那。但當中的商業決定似乎並不能用理性的傳媒學來理解。有人嘗試在行外理解傳媒,是不切實際,是自我安慰。

帥:似乎你將傳媒立於不敗之地,但世界上都需要一種對傳媒的準則。

榮:現實上,社會對傳媒的批判力量有幾強?若干年前,某周刊刊出一名女星遭強姦的裸照,引來社會譴責。這篇報道已經犯上最嚴重的道德錯失,但最終這份周刊只以停刊為由轉手賣盤,新瓶舊酒,繼續暢銷全港。你說社會有一套對傳媒的準則,但我卻覺得這無形的準則力量十分弱。因為若然這套無形之手有足夠的力氣,它準能讓周刊的老闆以後在傳媒界無立身之地。事實當然沒有發生這樣的事吧。

帥:即係傳媒「玩晒」?你的比喻就像說明妓女在今天的生存意義。因為男人每一個年代都有性慾,所以召妓就自不合乎道德,妓女依然存在。每一個年代的讀者都有好奇心,都有追求觀感刺激的欲望,所以煽情、色情內容風行數十載。

你所說「什麼東西都有他們的價值」,其實有一個很危險的想法,你即是說讀者會隨便吃下記者預先設定的意識形態,這根本是忽略了讀者的批判能力。

報章能作教科書?

帥:怎樣才是好新聞?最基本是,資料一定要準確,而在這以外,就視乎記者能否捕捉到讀者群的心理,寫出讀者群需要的東西,除此之外,還要高一個層次。這就像一件藝術品,首先藝術家要了解觀眾群的水準,而後創作一件思考稍為深入一個層次的藝術品,這樣藝術家便能帶着群眾的心理前進。

榮:那你便認為報紙其實是一本教科書。

帥:其實無分別的,大家都是屬於體制的一部分。

榮:那若教科書頻頻改版,它便會變成為一份報紙!

帥:某程度上是不正確的。

榮:你要一個人寫每篇報道都要比平常讀者高一個層次,這個要求未免太高了。究竟,香港有幾多位傳媒工作者,能夠集中採訪一個範疇達四五年之久?沒有足夠的浸淫時間,記者對事情的理解其實與一般人無異!

誰是天生的強姦犯?

帥:記者的批判性,會令到這份職業乞人憎。榮:記者是否一定注定不受別人歡迎,而潦倒一生?記者是厭惡性行業?

帥:記者是一門有權力的厭惡性行業。

榮:那是否因為記者有權,才會被人罵,成為「厭惡性行業」?商人有權、政府有權,所以市民都特別關心他們的過失。

帥:尤其是記者的工種,特別容易給人發現「過失」。以人物訪問為例,記者的「再呈現」工作,一定會將受訪者部分元素遺漏,或察覺不到。記者其中一個工作,便是將呈現所帶來的誤差縮窄。你更加需要文章變得可讀,而可讀性多數來自「概括」。例如記者甲說,A 君是一名經常微笑、友善,遇到傾家盪產的窘境,仍然安慰全家人要努力渡過難關。另一位記者乙則描述到: 「A 君是一名開朗、正面的人。」記者乙所描述的確是更容易令讀者明白,更受讀者歡迎。但記者乙單單以一個詞語便概括了受訪者A 君,這未免強姦了受訪者A。

榮:是否強姦了受訪者?部分的真實算不算真實?若然我們的「再呈現」遺漏了受訪者的故事,那麼在電視上接受的採訪又如何?受訪者一舉一動都被捕捉在鏡頭裏面,又是否是受訪者的全部?

其實強姦者應該是受訪者,因為掌握資訊流通的是受訪者,記者只是在掙扎擺脫束縛以後,才感到疼痛。

帥:你可以即場質疑受訪者嘛。只會是有權者強姦無權者,記者在那一刻是有權的。

榮:記者的權來自報章,記者會受到傳媒建制的左右,並非放任無阻般做新聞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