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me Out創辦人: 有些廣告費賺不得!
有行家說,傳媒機構要賺錢(或至少不蝕錢),唯一辦法是吸廣告。Wikipedia 的《信報》條目,有一句說「《信報》排板方式獨特而頁數和廣告也少……別具一格,有稱此為專業人士而設的報章」廣告少,是一種危機,不值得自豪。
除非,股東另有打算。例如《成報》,老闆楊家誠自言不介意虧蝕,只當「做善事」。既是非牟利組織,自然可對廣告一笑置之。只是苦了旗下記者,被揶揄「任職慈善機構」,或是接受善款的「災民」,真陰功。
總之,廣告是要吸的。至於如何吸,有無底線,才是值得商榷之處。
資訊生意再發圍
著名生活雜誌Time Out創辦人Tony Elliott近日應英國文化協會之邀,來港主持講座。其雜誌的廣告約佔六至八成。Tony形容這數字是一個「不幸」——太少了,多數雜誌有八成廣告。
讀者諸君大概沒意識到自己所付書價,原來八成用在平時連看都不看一眼的廣告上。不騙你的,不妨信手翻開雜誌,屈指一數,便知龍與鳳。
1968年在倫敦創刊的Time Out,現今以授權形式在香港、紐約、巴黎等全球五十七個城市發行,內容涵括飲食、旅遊、藝術等範疇。一言一語均透露出自信的Tony認為,「Time Out的品牌價值在於其獨立客觀的資訊,得到人人信賴。」我常聽行家慨嘆,資訊發達,傳媒已死、報業已死、雜誌已死……事物孰生孰死,全看你怎個看法。對自己一手創立的生意,Tony熟悉不過。他認為互聯網對Time Out而言是一個機會。
「不錯,以前印刷品在人的生命中佔據重要的地位。」他說。「然後互聯網興起,資訊收集變得簡單,加上免費報章雜誌的競爭,Time Out愈來愈不好賣。」「所以我們才要建立Time Out在網絡上的地位。雜誌銷量減少,但網站瀏覽人數卻節節上升,所以我們其實一直在進步,而非後退。」Tony坦言,將來Time Out不免會完全放棄印刷本。把整個業務搬進數碼世界,只是時間問題而已。
奉行消費主義受批評
Time Out常遭批評,說它消滅了初創辦時的銳氣,屈服於消費主義之下。Elliott回應:「這意見非常中肯。」「但(倫敦的)Time Out 必須反映倫敦發生的事,人們的價值觀已不再與七十年代一樣了。」對Tony來說,有些錢是賺不得的。「有人建議我搞一間Time Out Cinema,我拒絕了。問題在於,此舉會令讀者質疑雜誌的介紹與評論對上畫的電影有所偏頗。」同樣道理,Time Out亦不會染指飲食業。對傳媒而言,最重要的是信譽。
一如其他傳媒機構,Time Out最大收入來源是廣告。「特別在藝術範疇,我們會盡力為Time Out爭取最多廣告。」然而,在與外國公司簽訂的授權協議書中,一條條款正說明了Tony的另一宗旨:「編輯部門絕不可能受廣告任何影響。」「當然兩者間存有灰色地帶。例如,我們報道某餐廳,使其生意增加。店主或會覺得,在Time Out有些曝光率不錯,因而在雜誌登廣告。」他說。「但無論如何,他們買不到報道的。」「廣告客戶也不能投訴,說我付錢登了廣告,為何不報道我?我的回答永遠是:一切編輯自主!」gyeung@hkej.com
楊天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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